滿文大藏經
清乾隆《朱印滿文大藏經》《朱印滿文大藏經》、《清文繙議全藏經》、《清文全藏經》及《滿文甘珠爾》等,名稱雖有不同,然皆指乾隆三十七年(1772)始修,五十九年(1794)完成的雕版朱印《滿文大藏經》。
漢文大藏經的滿文選譯編刻本。又稱國語譯漢全藏經或國語譯大藏經。清乾隆三十八年(1773)根據漢文大藏經的編次和內容選出699部佛籍,譯為滿文編纂成藏。乾隆五十五年譯編刻就,計108函,2535卷,共分為五大部類:
1、五大部諸經選收般若部各經22函,610卷;寶積部1經,6函,120卷;大集部1經,1函,30卷;華嚴部1經,8函,80卷;涅槃部2部,2經,42卷。
2、五大部外諸重單譯經17函,206部,444卷。
3、密部經軌儀法陀羅尼等16函,322部,404卷。
4、小乘經及集傳等20函,155部,460卷。
5、小乘律16函,11部,345卷。大乘律、大乘論及小乘論全部未曾收錄。乾隆帝在經序中說,譯刻滿文大藏經的目的,並非溺於祈福之說,而是在當時已有漢、藏、蒙三種文字的大藏經,獨缺滿文,似為不可,其次是可供中外學習滿文之用。可能基於這種理由,才沒有譯刻大乘律、論和小乘論。